无独有偶,著名主持人汪涵在近期的一场直播中被曝退款率超七成。11月6日,汪涵“顺德专场直播”后,有商家发朋友圈表示,其缴纳10万元开播费后,当天成交了1323台产品,却遭遇退款1012台,退款率达到了76.4%。
对此,汪涵签约的直播机构上海银河众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1月12日发布声明称,该司从未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直播过程中爆发的大量刷单后退单行为具有恶意攻击的特征,目前平台已经介入调查,“合理怀疑是第三方以刷单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互联网直播营销管理规定拟出台,浏览量交易量不得数据造假
在互联网直播盛行的当下,监管机构也陆续出台规定,为不断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1月13日,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禁止直播数据流量造假、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稿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视情采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暂停发布、注销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犯罪或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