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颁布了4部宪法,每部宪法都在序言中回顾总结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的奋斗历程和根本成就,并在总纲条文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这次修改宪法,明确地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总纲第一条,有着深刻的内涵。
中央纪委副书记肖培:在宪法总纲第一条,国体的规定当中载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意义非凡。这是我们充满自信地面向世界的表现,我们进入新时代充满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修改后的宪法在总纲中明确表述:“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统一起来,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运用和发展,也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像苏联的垮台,总结经验教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首先它是削弱苏联共产党的领导,最后导致苏联国家解体,苏联的灭亡。从这个方面来讲,你要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最终你社会主义制度它也是必然地坚持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