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如何应对领导不合理要求
大家喜欢公司组织的聚会吗?这种聚会多长时间举办一次合适?如果不想参加如何应对领导不合理要求 ?对于此次事件,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知名法律博主杨文战给大家提了一些建议:
先说法律,正常情况下公司领导是无权干涉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安排的。所以,从法律上讲,类似公司组织的聚餐活动,除非从性质上认定为属于工作范围、工作任务,上班时间给工资,下班时间给加班费….否则无权要求员工必须参加。
如果因为员工拒绝参加这种活动而处罚员工,甚至开除员工,那员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法律上不复杂,现实中适当的公司聚会有利于增近感情和凝聚力,但太多了就没意思了。而且也会让人为难,不参加担心领导不高兴,也怕影响同事关系,这个真的需要单位领导有点脑子,建立好规则设定好频率。
杨律先说一观点:既然是单位或领导组织,就应该单位或领导掏钱,搞这种”企业文化“还让员工AA,那纯粹是领导闲得难受想找人陪着吃喝享受吹捧还不舍得花钱!
在单位或领导承担费用的基础上,这种事儿以我的感觉年轻人尤其是单身的,参与的愿望可能相对更高一些。拖家带口的家务事儿更多一些,意愿也会低一些。但总体上频率不要太高,毕竟各自还有各自的生活。
而且没什么特殊理由,搞为员工庆生其实不妥:一个公司几十上百人,如果只搞一部分人的,对其他人不公平。如果全搞,这一年得扔出多少个晚上?单位真有那心,碰上员工生日工作时间买个蛋糕之类的搞个简短小庆祝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