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领取仔畜、禽苗、饲料、疫苗。养殖户向集团发放仔畜禽、饲料、疫苗,并签订养殖合同。
(4)标准化养殖。养殖户按照集团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养殖,集团提供养殖全程所需饲料、疫苗、兽药和免费技术指导。
(5)交付成品。养殖户向集团交付达到标准体重的生猪、肉鸡和肉鸭,集团对交付成品的相关质量和重量指标进行检测和记录,作为结算资金的依据。
(6)资金结算。集团根据养殖户的成品交付记录、合约价格、仔畜、禽苗、饲料、动保产品的领取记录等对养殖户的资金进行统一结算,将结算余额打入养殖户账户。
在利益分配上,温氏集团主要通过价格保护制度与农户和经销商打造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1)在合作农户利润分配方面,集团在与农户签订养殖合约时即确定了领取物资和成本的价格,保证农户平均收益约为3元/羽鸡、170-190元/头猪,并且将部分额外收益返还农户,从而使农户收益与市场价格脱钩,保证农户收益的稳定性。(2)在合作经销商利润分配方面,集团保证经销商收益为0.2元/羽,且对大经销商发放年终奖,与经销商利益共享。
在风险管理上,温氏模式通过产业链风险分割和全程控制的方法实现风险最小化。具体为:(1)将产业链风险分解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养殖风险。其中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疫情风险全部由公司承担,农户仅承担少量养殖风险。产业链风险分割使集团和农户分别专注于具备比较优势的风险控制环节,进而降低全产业链风险。(2)对产业链风险实行全方位控制。通过标准化养殖、全产业链经营实现产业链风险全程控制。
紧密型“公司+农户”模式可复制性强、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国情
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可复制性强。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模式启动资金低、适用面广,能够快速复制到其他畜禽品种和地区。
(2)产品质量稳定。在封闭式委托养殖契约下温氏集团对产业链全程控制,保证合作农化养殖成品的高品质。
(3)符合国情。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充分保证了农户收益,符合我国国情。
紧密型“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能够快速复制到其他畜禽品种和地区。温氏集团在1983年-1989年养殖黄羽鸡过程中发展形成了紧密型“公司+农户”模式,且在1997年将此模式从肉鸡养殖复制到生猪养殖,2004年又复制到肉鸭养殖,并从广东地区复制到华南其他省市以及华东、华中、西南、华北、东北、西北等区域,遍及全国20 多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